新景网讯 当前,汝州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持续实行静态管理,要求居民“足不出户”。现将近日出现的两起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1.2022年10月17日19时50分许,樊某某身着白色防护服带两箱奶粉,骑电动车行至双拥路和广成路交叉口卡点时,经执勤民警询问,其不能提供通行证件。经查:疫情期间,樊某某在明知全部小区封控不能外出的情况下,从其本人居住的小区翻墙外出,未经批准,私自为晟峰有限公司向市区的多个封控区域配送奶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市公安局依法对樊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2.2022年10月18日22时30分许,完颜某某驾驶私家车,借用他人通行证,带范某某私自外出购买菜、面粉等生活物资,被城垣路与广成路交叉口交通管控卡点民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已违反疫情社会面静态管理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依法对完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对范某某处行政警告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深刻汲取以上两起典型案例经验教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严格执行社会面管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汝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关键词:
汝州 疫情防控 违法
责任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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