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市民对疫情防控违规违法行为
进行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到了决战决胜时刻,为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面打赢这场人民战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市民对疫情防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人员;
(二)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私自外出人员;
(三)违规擅自营业的场所、机构,及违规私自售卖生活物资的人员;
(四)未遵从规定,违规售卖感冒发热等药品的个人或药房、诊所;
(五)不听劝阻、恶意闯卡人员;
(六)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
(七)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机构或个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举报,需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将认真处理。
(二)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快、从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同时需要集中隔离的,费用自理。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疫情防控指挥部:6051167、6051169
市场监管局:12315
市长热线:12345
2022年10月13日
关键词:
汝州 疫情防控 违规举报
责任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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