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省本级法规“上新”
发布时间:2023-03-30来源:河南日报

   新景网讯  3月29日,《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内施行。

  为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明确,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若干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应当合理配套规划建设社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新建社区的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中新增规定:高速公路施工作业需要半幅封闭或者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施工前五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作业路段、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设置提示牌。

  《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砂石土矿产资源的管理,对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严格规划管控,统一划定禁采区和重点开采区,制定合理的最低开采规模,推行边开采、边修复等科学环保的开采方式。违反规定,借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消除安全隐患等名义非法采矿的将被依法处罚。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与保护,《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黄河滩区内不得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设立新的村镇,已经规划和设立的,不得扩大范围;不得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逐步退出;不得新开垦荒地、新建生产堤,已建生产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及时拆除,其他生产堤应当逐步拆除。省人民政府应当有序安排滩区居民迁建,严格控制向滩区迁入常住人口,实施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记者 李点)


关键词: 省级 法规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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