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不顺心。当你打开手机,或打开电脑,就会弹出来一些广告。这本来就是司空见惯的,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不想看你关掉就可以了。奇怪的是当你点住那个取消的小叉叉,会弹出来一个对话框,你已经同意什么什么。明明是关掉了,怎么我就同意了呢?或许此后就是无休止地给你打电话你已经同意什么什么,怎么没参加等等的质询。这就是典型的侵犯消费者权益。
对此,单个的消费者往往无能为力,为何?由于商家拥有强大的技术后盾和庞大的营销渠道。相对来讲,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在什么时候都是弱者。俗话说的“买家没有卖家精”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消费者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道路。
故而,消费者维权更需要组织的力量。我国于1984年12月26日成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并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从那时起,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都要组织活动,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主题。
这些活动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了宣传促进作用,消费者越来越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商家也越来越注重如何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这些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公平交易、合理消费的和谐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有买卖就存在是否公平的问题,这一点从古诗里也可以看出。宋代诗僧释正觉写过一首诗偈,其中就有两句:“十字街头人大叫,平铺买卖没相猜”,这是赞美诚信公平的交易。南宋诗人方回在诗里抨击过造假者:“买卖假花牟厚利,坐此得罪于神明”。由此看来,造假也不是什么新生事物,也是有着千百年悠久历史的,其“生命”顽强得很。因此,维权也是个永恒的话题,面对侵权花样翻新,维权也要与时俱进。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提振消费信心,关键还在于让消费者无后顾之忧、放心消费,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度,同时还要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这正是:
莫细分彼赚此赔,卖赢名利,买解需求,鸳鸯一对水中戏;
当确保货真价实,法立公平,市呈和睦,道德千年心底留。(张项学)
关键词:
消费者 权益
责任编辑:青山
上一篇:郑州大学携手名企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
下一篇:农村消费“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