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不分昼夜派送包裹
新景网讯 近日,北京44岁快递员“双11”前因心肌梗死抢救无效去世,随后公司将其踢出群,难申请工伤认定,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快递员、送餐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群体不断壮大,他们相关的劳动权益该如何保障?对此,记者进行采访,并邀请律师进行解读。
【现状】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于绩效,“想停也不能停下来”
“每天都在努力调整自己的状态,想着如何把下一场播得更好,把GMV(成交总额)提上去。”女孩小雅(化名)曾在郑州一家地产公司做销售,由于行业发展不景气,2022年上半年她转行开始做直播,辗转多个电商平台和商家后,目前选择在一家服装店做带货主播。
通过对平台、商品属性的综合分析,她的直播时间一般选择在早上6点和下午3点各播一场,每场2~3个小时。
因此,小雅需要每天5点前起床,化妆、熟悉商品、练习话术,拿出好的状态准时出现在直播间,日复一日。“有时候需要忙到凌晨,一个月只休息2~3天。”
“直播带货这个行业其实挺不稳定的,非常考验人的心态,压力也很大。”小雅介绍,直播带货的“行业内卷”非常严重,以她所在的郑州某商贸城为例,每天都有上百个商家做电商直播。其次,主播行业也不断有新人涌入,“有些直播用的付费流,一旦直播中间你有10分钟状态不好,老板就会把你换下去。”
主播的状态直接影响销售转化,销售数据又和收入直接挂钩,为了多挣钱,小雅需要一直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有时候数据不好被怼,心态也很容易崩,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但在下一场直播开始前还是要重新振作起来。”
和小雅一样,郑州网约车司机阿磊(化名)每天下班后也是身心俱疲。阿磊是位80后,做网约车司机刚满一年,考虑到夜间车少单多、道路通畅等原因,他选择每天晚上出车。“从晚上6点到早上6点,每天基本上都要跑10个小时以上。”
发动机一响,阿磊就要保持专注、手眼并用,开启一整夜的接单工作。为了及时抢到更多单,阿磊在多个平台都注册了账号,虽然说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但他很少休息。由于长时间保持一种姿势工作,也让阿磊早就患上了腰椎病,“谁不想躺家里休息呢?都是为了挣钱。”阿磊说。
记者以应聘外卖骑手为由咨询了郑州市金水区的一家配送站点,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发来的薪资计算表显示:基本单价4.6元/单,每月跑700单底薪从3450元到3600元不等,700单以上单价最高可达5.2元,1300单以上最高5.4元/单,夜晚和凌晨接单还有额外补贴。
“新老骑手薪资标准都是一样的,多劳多得,正常排班8个小时,其他时间跑不跑就看你个人了。”工作人员介绍,外卖骑手流动性比较大,他们长期一直在招人,会就近安排配送站。“骑手的薪资幅度大概在6000到12000元不等,跑得越多挣得越多。”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他们的工作大多被绩效“绑架”,更多的时候,他们“想停也不能停下来”。
【问题】
鲜少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会缴纳社保
长期以来,这些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因为工作相对灵活自由,追求直接的工资回报,而对自身的劳动权益保障,往往只能被动接受。
从事网络直播行业多年的叶浩(化名)告诉记者,刚刚入职的年轻人通常被高收入和弹性工作时间所吸引,具有人员低龄化、薪酬差别大、违约金高等特点。“公司会和主播签订劳动合同,但一般并不会缴纳社保。”
这种说法在主播小雅身上也得到了印证。“我们带货主播和公司签的是一般的劳务合同,但没有五险一金这些。”小雅告诉记者,和带货主播不同,行业内的一些娱乐主播还会和MCN机构签订经纪合同。“里面涉及一些强制合约,比如主播在合约期间禁止与其他平台合作、必须留在公司工作三年等,一旦违约就要承担巨额违约金。”
“对我而言现在能赚钱是最重要的,至于社保以及社会地位这些也已经看淡了。”小雅说,她已经适应和接受了主播行业的现状,如何赚到更多钱才是她最关心的。
上述外卖配送站点工作人员介绍,骑手入职后会和站点签订合同,但是不缴纳社保,“我们不提供五险一金,会给骑手签商业保险,一个月大概100多块钱,从工资里扣。”
此外,郑州一家快递公司站点负责人告诉记者,快递员只有提成,没有底薪,“派送一单收入2元左右,半年以后交社保。”
此外,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在各大网约车平台上,司机与平台的用工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保的专职司机;另一种是与平台只是签订协议赚取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这类司机群体占大多数。
【说法】
认定劳动关系一般考察三要素
也可从工资记录等要素认定
在上述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越来越庞大的今天,如何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有不少从业者在发生工伤后,甚至很难证实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该怎么认定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认定劳动关系,要考察三要素: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二是否实施了劳动管理;三是所提供的劳动是否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博告诉记者,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公司与人员之间,是否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依附和经济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认定的重要标准。
张博律师分析称,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如果可以不接受公司的管理,自由接单,会因缺乏从属性而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不过,此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风险高,但尚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往往只能自己买单。
如果仅签订协议灵活赚取收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等情况该如何维权?
“实践中,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依据合同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名称来判断。”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吕悠告诉记者,具体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在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享受工伤待遇,若公司没有为外卖员、网络主播办理工伤保险,那么最终应由单位承担等同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责任。”吕悠表示。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些主播和MCN机构签订经纪合同,涉及强制合约,比如主播在合约期间禁止与其他平台合作、必须留在公司工作三年等,一旦违约就要承担巨额违约金。
这种条款是否符合劳动法?如果主播确需离职,该如何维权?
“经纪合约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双方在订立和变更相关条款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一些强制性的合约,如果订立前已经征得双方同意,订立后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未经允许,机构强制增加的合约条款会因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而无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在主播签有竞业限制的前提下,主动提出离职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主播强制解除合同将属于违约,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主播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付建律师表示。(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程飞虎 文图)
关键词:
工伤认定
责任编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