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162号通告: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
发布时间:2022-11-29来源:郑州发布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的通告

  (2022年162号)

  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隐匿传播风险,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9日在主城8区开展重点人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一)5天内有阳性病例小区的居民;5天内无病例小区居民不参加检测。

  (二)按照国家规定频次应开展检测的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二、采样时间

  11月29日10:00前完成需要参加检测居民的采样工作。

  三、采样地点

  有病例小区在小区内设点;按照国家规定频次应开展检测的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上门采检。

  四、特别告知

  (一)近2个月内出院、出舱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参加本轮核酸混管采样;7天内出院、出舱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社区安排进行单人单管采样。

  (二)请需要参加检测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未按要求参加当日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请需要参加检测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以确保需要核酸筛查居民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使用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六)天气寒冷,请参与核酸采样的市民及时添加衣物,注意保暖防寒。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关键词: 郑州 疫情防控


责任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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