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来源:汝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近7天核酸检测无异常,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自身评估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交《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和《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同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园区内企业同时向经开区提交,经批准后可复工复产。

二、各企业要成立防疫消杀队伍,建立台账。复工复产前至少组织一次设施设备检修和全域消杀。复工复产后,往来生活、生产物资随时消杀,厂区每天不低于2次消杀,重点设备、重点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至少每4小时消杀一次。

三、来汝运输车辆严格闭环管理,不开门、不落窗,全程点对点运输、点对点接货。各企业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运输车辆闭环管理流程图》,门卫24小时值守,过往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异常禁止入厂并立即上报。

四、厂外非隔离、管控员工近7天核酸无异常,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同意后,由企业点对点接至厂区。企业复工复产后继续闭环管理,禁止非应急保障人员外出,组织好全员核酸检测,落实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瞒报。

五、严格食堂、澡堂、宿舍管理,制度上墙,减少人员聚集,加强消杀与通风。食堂严禁堂食,实行分餐制、盒饭制,间隔2米取餐、错峰用餐。关闭公共泡澡浴池,淋浴使用间隔2米以上。尽量安排独立宿舍,对走廊、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区域等每天消杀,不允许串宿舍或聚集聊天。

六、设置一定比例的临时隔离区域。选取建筑物相对独立或楼层相对独立场所,与主要办公区、厂区、宿舍区保持一定距离,配备独立卫生间和专用卫生、消杀用品,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发现异常立即对有关人员采取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七、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按规定落实相应措施的,将严肃追责。

2022年11月3日


关键词: 汝州 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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