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网讯 7月26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基础,教育振兴要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我省如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确保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会上,省教育厅厅长毛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李晓光询问。
“近年来,省教育厅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中小学专任教师115.23万人,其中乡村教师83.04万人,占72.06%。”毛杰表示。
我省如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方面,省教育厅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加强省级统筹,对教职工编制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压缩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乡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此外,推动职称评审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凡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或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编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中小学一级或高级教师。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
在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省教育厅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两类房”建设,将周转宿舍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全省各地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投入资金8.35亿元,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09万套,努力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此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一补两贴”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年均增长1万元以上,切实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教师培养补充制度,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全面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毛杰表示。(记者 席茜/文 贺志泉/图)
关键词:
教育厅 乡村教师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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