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的郑州蝶湖湿地公园色彩斑斓,景色如画,一池碧水在蓝天的映衬下美丽动人。河南日报记者 聂冬晗 摄(本报资料图片)
从豫北的黄河故道到豫南的田园村落,从豫西的秀山丽水到豫东的田野风光,处处绿水青山,步步如诗如画,一幅环境优美、产业富美、生活和美的画卷正徐徐铺展。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推动河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用绿色生活方式拒绝“白色污染”
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变化你发现了吗?
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从今年1月1日起,在我省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这些塑料制品在为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比如塑料污染影响人居环境,造成土壤危害,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微塑料甚至会渗入食物链,威胁人体健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河南近年来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持续发力,印发实施一系列“禁限塑”文件。2023年11月,《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这是河南依法治理塑料污染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我省通过地方立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用法治力量守护河湖安澜
九曲黄河,蜿蜒流淌。黄河流经我省8个省辖市的28个县(市、区)。黄河流域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理念,通过立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河道管理是黄河保护治理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去年7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河道管理立法“小切口”服务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
在守护河湖安澜中,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协同立法。
卫河属海河流域的漳卫南运河水系,流经我省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五市,最终汇入海河,一直以来,卫河安澜是豫北五市共同心愿。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五市开展了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
这不仅是我省在协同立法领域的首次尝试,也是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需要,还是回应卫河沿岸人民群众期盼,促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丰富立法形式,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立法法的生动实践。
用绿水青山赢得和美未来
从新乡市区向北行驶10余公里,来到位于凤泉区的青龙山。站在高处放眼望去,数万株树苗茁壮成长,由废弃矿坑改建的水池绿波荡漾。
看着眼前的美景,谁能想到当年青龙山因为采石到处是废弃矿坑,植被破坏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矿山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以前人们‘靠山吃山’,现在大家‘治山护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深入人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去年3月29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明确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系统修复,依法监管、绿色发展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其实,法治护航生态的成果,正落脚在每一户、每一村、每座城。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将近年来我省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成熟做法用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用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新修订的《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深入贯彻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符合新时代治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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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串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足迹日益坚定,仍在持续。(河南日报记者 石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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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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