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网讯 细化减排措施,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重污染天气启动预警门槛标准;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信息发布时间调整为提前48小时……11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新修订后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日前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11月15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3年10月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显示,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7.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民心所向。我省2014年10月正式发布出台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并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
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减排措施、预警启动与解除标准等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行动方案》提出了统一的区域联防联控预警启动标准,结合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实际,很有必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再次修订,以保持与《行动方案》的一致性。
近期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强调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减排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将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减排清单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细化了自然资源部门露天矿山扬尘治理的相关内容,明确了重大项目及保障类工业企业相关要求。
新修订的预警分级标准与《行动方案》预警启动标准保持一致,降低了启动预警门槛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日AQI(空气质量指数)为指标,按照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同时,预警信息发布时间从提前24小时发布调整为48小时,为各级各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充足准备时间,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与2019年修订的《应急预案》相比,此次修订扩大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范围,对国家39个重点行业和省13个重点行业增加了绩效分级评价标准,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提出了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和保障类企业,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明确了编制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对移动源实施清单化减排。(记者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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