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工人工资
发布时间:2024-06-01来源:河南日报

  新景网讯 “你好,法官,我是徐某某的朋友,他在拘留所联系我了,让我联系法院替他还钱。”5月28日中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被执行人徐某某朋友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徐某某在拘留所与其联系,要求主动偿还员工工资。

  据悉,徐某某系南阳市某易物公司的老板,尹某等19名员工于2020年前后入职该易物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加提成。自2022年2月份起,徐某某便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尹某等19名员工于2022年12月份离职,截至离职之时的工资都尚未发放,经过多次索要,徐某某出具了欠条,后又经多次催要,徐某某仍未偿还。无奈之下,尹某等人将徐某某诉至卧龙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徐某某及南阳市某易物公司向尹某等19名员工支付所欠工资。判决书生效后,徐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尹某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另一方面通过线下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徐某某及南阳市某易物公司进行查控,同时申请执行人也积极配合查找徐某某的下落,经过长时间多方查找,终于发现徐某某的踪迹。5月12日,执行干警前往徐某某所在地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徐某某仍不思悔改且态度蛮横,坚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徐某某在被送进拘留所的前一刻慌了神,表明立刻让其朋友凑钱偿还员工工资,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联系十余名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工资的具体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徐某某表示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确实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只能分期偿还。十余名申请执行人均不同意,继续申请对徐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不断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直至深夜12点,徐某某看到了法院必须执行到位的决心,于是便联系朋友商量偿还欠款的方案。徐某某提供了23辆电动自行车(每台价值2000余元),并凑到了现金5万余元,同时还提供了4台车辆供法院拍卖。

  凌晨4时,现金5万余元及20余台电动自行车全部到位,十余名申请执行人分别领取到了现金、用以抵偿的电动自行车及4台进行拍卖程序的车辆,经过近12个小时的持续奋战,尹某等19名申请执行徐某某及南阳市某易物公司的19个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小标的,大民生,近年来,卧龙区法院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持续推进涉民生案件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发力,“快、准、狠”回应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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