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发布时间:2023-11-16来源:大河网

  新景网讯 “树苗还小,后期应当加强养护,防止牲畜啃食,确保苗木成活率。”11月15日,在内乡县板场乡让河生态林保护区,现场一片被破坏区域完成修复治理后,该县检察院邀请该乡12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治理成效“回头看”,并运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实地踏查,沉浸式感受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据了解,该县检察院已招募100余名护林员、巡河员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线公益诉讼志愿者,对发生在身边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涉及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实时监督举报,成为当地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千里眼、顺风耳”。

  今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办理的30余件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分析调研,与“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林长”等工作制度深度契合,有针对性的聘任了全县护林员、巡河员充实“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实现平台的进一步推广和实际运用,搭建公益保护“宣传网”、织密公益保护的“情报网”,构建公益保护“大网格”。

  今年5月,该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辖区某地存在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检察干警迅速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核实,立案调查。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专项活动。通过专案办理,取缔了无危化品经营许可和应急消防设施不达标的企业,停运了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业主,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的停业整顿,对学校、餐饮经营户餐灶逐步由甲醇灶改为电灶,并将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充分发挥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引领作用,受到广大志愿者一致好评,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线运行以来,该县检察院通过“内乡检察”公众号、“云上内乡”平台、组织环境日宣传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平台使用。已有3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审核完成登记注册。目前,平台已受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6条,立案2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朱成兴/文图)


关键词: 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白云

上一篇:河南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墙”
下一篇:司法拍卖带租约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