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城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01来源:新景网

  新景网讯 7月30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普法宣传活动。

  “提高法律意识,不干破坏环境的违法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拉起横幅,搭建咨询台、手持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引导大家共同守护南阳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接下来,宛城区法院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为辖区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司法助力。(吕纪春)


关键词: 南阳宛城 普法宣传 生态


责任编辑:绿水

上一篇:河南南阳新野县检察院:“八一”走访慰问 致敬军休干部
下一篇:河南南阳社旗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信息宣传约稿专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