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淅川县法院盛湾法庭:帮工受伤起纷争 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7-29来源:新景网

  新景网讯 7月23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经过一天努力成功调解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亲戚关系,平时相互往来,2023年3月7日,被告因房屋改造,让原告前往帮忙搭建石棉瓦,在搭建过程中,原告从房屋上当场掉落导致骨折,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进行手术治疗。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及时与当事人沟通,通过了解,法庭注意到原被告双方是叔侄关系,平日里关系不错,本案争议的赔偿额差异也不大,但由于两方家庭条件都比较差,原告独自抚养小孩,小孩上小学五年级,被告已70多岁,且妻子瘫痪家庭压力大,因此对赔偿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意识到调解对于双方来说是最合适的方法,随即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法官先对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进行了核算,对不合理部分予以核减,并就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向原、被告进行了释明,接下来结合相关案例,对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但经过一上午的反复沟通后,双方均不让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庭劝诫双方在中午吃饭时好好思考,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又不伤害亲戚感情的原则,换位思考,重新给出调解意见。下午上班后,法庭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法庭释法明理,苦口婆心地劝说,被告同意在垫付的医疗费之外赔偿原告1.4万元,但双方对给付期限意见不一,于是法官又从中协调,最终被告愿意两天内向原告支付3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5500元,剩余的5500元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对本案结果非常满意。

  同时,法官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原、被告所在村村支书打去电话,为双方争取困难家庭救助。原、被告对法官的人文关怀表示了极大的感谢。

  法官说法:

  在提供劳务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活动的安全。同时,了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在发生意外时,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淅川 法院 纷争


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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