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以案说法|面对天价赔偿 如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29来源:河南日报

  新景网讯 孟子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则百姓亲睦。”在日常生活中,亲友、邻里间因琐事酿成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如何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高质效化解?近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青乐结合一起典型案例作了详细解答。

  2023年12月,按照当地习俗,郝某(女)给母亲上完坟后,到王某(女)家中,要给其父亲郝某某牌位上香。王某拒绝并准备关门,郝某见状强行挤入屋内,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并厮打在一起,其间王某不慎脚滑摔倒,这一冲突最终造成王某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侦查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王某态度强硬,并提出一百万元赔偿,如不能满足,拒绝和解。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郝某家属及律师多次来到检察机关,同承办检察官表达愿意赔偿的意愿,但王某不合理的赔偿诉求让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吴青乐经过审查认为,该案件属于因邻里纠纷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和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这也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将小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法治要求。

  在充分沟通下,吴青乐积极与伊川县司法局联系,说明该案件情况符合适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中提出的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吴青乐的推动下,伊川县司法局专门开设账户用于提存该款项,被告人郝某家属也依法提存赔偿金9.3万元,承办人因此依法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2024年1月,郝某在其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承办人主动与法官沟通,说明前期所做的工作以及原被告双方的态度,法官与检察官也多次与王某沟通,向其释法说理,最终王某表态,愿意领取提存的赔偿金,并表示谅解。在法庭上,郝某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自己以后遇事不冲动,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回顾整个案件的经过,吴青乐认为,在民间常规矛盾纠纷中,任何一方都应该保持理智、清醒,要坚信任何矛盾都能在调解中化解,任何矛盾也都可以依法解决,而不是一时冲动,选择动手伤人。打人者饱受牢狱之灾,被打者受伤住院,身体承受巨大伤痛,最终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检察官介绍,此次案件之所以陷入僵局,主要原因系被害人索要的天价赔偿与所发生的法律事实不相符,检察机关秉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适时适用最新试行的提存制度,既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提存制度实行以来一次生动的实践。(刘新阳)


关键词: 伊川 邻里纠纷 矛盾


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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