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淅川县法院:邻里起纠纷 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07-08来源:新景网

  新景网讯 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香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使原、被告双方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也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3月,被告范某家小孩子在玩耍中将原告王某家门口的油菜花折断,二人发生争吵,争吵中,被告范某将原告王某推倒,造成原告王某胳膊受伤,后被鉴定为轻微伤。公安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及经过。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后,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讲清“以和为贵”的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解决问题。“我那油菜花长得好好的,他凭啥去折?我让他赔这些钱不多了,这样我心里那口气才咽的下去……”“我也已经道歉了,确实我不该去折油菜花并动手推他,我现在愿意赔偿他的损失,但他要的确实有点多呀……”“这个事情,我目前也了解清楚了,那我们是为了解决问题,你们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平时相处也很不错的,有错就改……”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但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仍有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邻居,这件事如果不妥善解决,对双方来说都是“心头病”。故而,多次给原、被告及其亲属做工作,采用“背对背”方式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缩小分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纷纷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原告5000元,这场原本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迎来了“大和解”的局面。

  香花法庭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强化判前调解、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吕纪春 翟丹丹)


关键词: 淅川县 法院 纠纷


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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