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积金和郑州公积金官宣“认房不认贷”,新标准将为购房人群带来便利
发布时间:2023-11-01来源:河南商报

  新景网讯  10月31日,河南省直公积金、郑州公积金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如何理解该政策?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为百姓解读政策要点。

  新政发布

  省直、郑州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

  10月3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原规定执行。

  同日,河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10月31日起,省直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政策解读

  对公积金贷款查询范围做了界定,便利异地来郑购房人群

  郑州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将会为哪些购房人群带来便利?

  “该项新政对公积金贷款查询范围做了界定,主要为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员在郑购房带来了便利。”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简单来说,就是过去查两地,现在查一地。”上述负责人说,新标准之下,贷款申请人在郑州无房,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举例来说,如果是洛阳公积金缴存者来郑购房,只需查询在郑州当地的住房套数。如果该公积金缴存人在洛阳有一套房,在郑州新买住房可以按家庭首套房来算,如果按以前政策,只能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以前政策,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查询范围往往比较大,不只要查郑州,还要查询公积金缴存地城市,新政出台以后,只查新购房所在地的城市。”该负责人表示。

  认定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额度均有不同。目前在郑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执行,将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减轻房贷负担,方便更多家庭在郑购房,对稳楼市有积极促进作用。(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张丽)


关键词: 河南 公积金


责任编辑:青山

上一篇: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农房
下一篇:国务院出台“房改”新政,保障性住房地位空前提升 对标新政 郑州“房改”怎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