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网讯 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先后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具体怎么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最低能降至多少?此次公告给出了细致说明,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二套转首套”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哪些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
合同签订或贷款发放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的,均在调整范围内。
工行: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农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中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建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何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在具体情形上,工行明确了何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包括: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农行明确了“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
1.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2.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对于当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当地政策确定后按照有关通知及公告内容执行。
“二套转首套”如何申请?
从调整方式来看,此次四家银行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四家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但如果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或者“二套转首套”等特殊情况的,需要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
农行规定,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须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中行规定,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工行规定,“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工行提出申请。
建行明确,对于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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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 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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